第12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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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罗盛高兴的要命,把我偷偷的拉到一边去,恭喜我已经恢复正常。

    恢复正常?要是恢复正常的话,那我看到罗盛穿着正式西装的样子就想把他扒光了上他的念头是怎么回事?我根本是陷的越来越深了好不?

    酒席上我父母也去了,他们看到小秋时都很满意,说这姑娘身体健康,将来一定好生养。还说罗盛都结婚了,我还不快点把这女朋友拿下手,快点让他们抱孙子。

    我那个瀑布汗啊,但又实在不敢跟他们说这是我的女友是假的。

    “那个就是你喜欢的人啊?”

    “嗯。”

    我和小秋因为是男女朋友,被安排在新郎这边的桌子。罗剑与小美则是当了伴娘伴郎,一直在新娘新郎旁边待着。

    小秋看我一直看着那边,把头凑过来和我咬耳朵:“你有想过在这时候去把他抢过来吗?”

    我瞄了她一眼:“别看那么多的肥皂剧啊,在这时候抢新郎?我爸妈先把我打死。就算他们没打死我,罗盛也会打死我的。”

    “他不知道你喜欢他?”

    “嗯,我不想他有心理压力。

    小秋笑着,低低说了句话:‘真正的骑士是站在心爱的人后面保护他的。”

    “什么?”我愣了一下,反问她。

    她笑了下,岔开话题:“那你把罗剑当成是什么?罗盛的替身?”

    这个问题,我不知道。

    我原本也以为是那样的,但似乎又不是。

    在我回去后没多久,那个以前收购过我和罗盛做的软件的公司向我抛出橄榄枝。给出的工资福利待遇都很不错,唯一的缺点是那公司不在这里,而是在隔壁城市。

    我给罗盛打电话问他要不要一起去,那公司也请他了。他笑着说要我好好努力,他快要当爸爸了,哪有功夫跑到外面去上班。他打算在我们那个小城市里开个小店,一家三口好好的过。

    是吗?一家三口啊,多美好的生活。

    我在选择了喜欢男人后就已经知道这种正常人的生活早就离我而去,我以前就对女人没什么兴趣,现在和罗剑床上运动做的多了,对女人的兴趣更是淡的一点影都没有了。

    罗剑在知道我要去临市时抓着我的领子问我是不是想要逃避他,到别的地方去找小情人去了。真不知道这家伙怎么总是能想到别处去,明明长的这么阳光的,心里却 yi-n 暗的很。

    在我们用身体沟通了几次后他终于同意我去临市了,反正坐车只要两个小时,也不是很远。

    那个公司很不错,我才去就已经分到个单身公寓当宿舍,宿舍就在公司附近,这工作还真的是钱多事多但离宿舍近。

    知道我分了公寓之后罗剑特地坐车过来帮我布置那小房子,才十几平方的房子,却把罗剑忙的又是买床罩又是买窗帘的,就连本身配的沙发也被他买了新的布套,看过去焕然一新。

    他在新床上打着滚的说:“我们终于有自己的小窝了。”

    看到他那样子,我忍不住的扑过去骑在他背上,拉下他的裤子跟他好好的亲热了几个回合。虽然我很努力了,但最后还是被他那强大的战斗力打败了。

    这个家伙体力太好了,我以后也要努力锻炼了。

    ……这念头貌似我以前都有过,但是从来没有动过。

    他在走的那天自己出去转了好一会,回来后塞给我个盒子说了乔迁之喜,要我等他走了之后才拆开看。

    等他走了之后我打开看了下,那里面居然是只太空杯?为什么送这个……难道说我搬新家很‘杯具’吗?

    等我想要把这杯子洗洗装水时,这才发现这杯子打开后另有乾坤——这是一只飞机杯。

    【聂哥,我不在你身边时不要搞外遇啊,想要的时候就用这个吧。】

    看到这张留言纸,我无语了,这家伙到底在想什么啊?

    作者有话要说:上班时有人在我旁边一直听《最炫民族风》和《小三》《伤不起》这些神曲。

    我的耳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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