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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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就这么放男人离去,保不准师兄回来知道后会朝他发脾气。

    这是方莳第一次走进朗飞的住所,不可否认,他是有一点好奇的。

    和自家一样的白漆木门在面前缓缓打开,那些列在狭窄玄关的鞋子,没有铺设地毯的木质楼梯,以及那些随阳光起舞的灰尘,都像那个人身体的一部分,吸引着方莳去探索。

    “喏,这里原本是厨房,被改成工作间了。我平时就在这里,其实也没什么忙的,都是些杂务。哦,忘了自我介绍了,叫我马克就行。”

    方莳点点头,心想难怪那家伙总说没饭吃,连灶台都拆了,拿什么做饭呢?

    “那边就是师兄的办公间了。”马克指指对面的房门,“三楼是师兄的卧室。”说完又不怀好意的一笑:“请问方先生要在哪间等师兄回来呢?”

    “啊?”方莳一愣,随即不好意思的低下头,“他还多久回来?”

    “应该快了,今天算是收尾工作。”

    “哦。”方莳也不懂收尾的是什么工作,只是出于礼貌点点头。

    “我去给你倒水,中国茶可以吗?”

    “恩。麻烦。”

    马克急匆匆的走到原本是厨房现在是敞开式办公间的一角烧水,嘴里问着:“那您在师兄屋里坐会吧,是卧室还是办公室呢?”

    方莳忙答:“办公室。”

    朗飞的办公室朝向并不好,即使阳光明媚的大晴天,这里也是 Yi-n 暗得一塌糊涂,“下雨天更讨厌,湿冷湿冷的。天晓得师兄为什么要把这面的房间当办公室。”马克端来热茶,随手把灯打开。

    方莳笑笑:“可能……搞设计的人多半都有怪癖吧。”

    “没错,”马克也笑了,“师兄的怪癖就是喜欢看风景吧。”

    方莳的脸腾的一下红了。

    马克也不敢再出言调戏,只说了句:“那你先在这坐一会。”就出去了,临走时还把门关好。

    方莳把一直抱在怀里的马灯放下,来到窗前。

    是的,他对这里唯一熟悉的就是这扇窗,正对着自己家厨房的窗。

    百叶窗严实的合着,方莳撩开一缝朝对面望去,果然很清晰,连窗台上的半截胡萝卜都能看到。

    想到那个人最初就是在这里注意到自己的,心就用力的跳起来,喝一口茶安神,茶水滚进喉咙里,不光身体,连带心里某处都跟着发热发烫了,原来被人爱慕是件温暖的事,但为什么第一次从朗飞嘴里听到那些火辣的诸如“求爱”之类的话语,自己为什么会那么愤怒呢?

    难道和前夜的缠绵有关?

    是身体先接受了他,才开始喜欢,还是先喜欢了,身体才开始契合?

    这是一个奇怪的命题,就像鸡和蛋的关系一样,方莳决定暂时不去理会。

    一辈子还那么长,总会找到答案的。

    朗飞的桌子很大,除了电脑,扫描仪和几台方莳叫不上名字的设备外,还有很多有趣的小玩意。

    例如陶制的马克杯,一看就是朗飞自己DIY的,张牙舞爪的涂鸦下面还有朗飞漂亮的简洁版签名,电脑桌侧面的挡板上贴了无数个五颜六色的方形便签纸,方莳看了一下,大多是外卖电话,备忘录,或者电话记录之类的内容,但几乎每张记录都不是纯文字的,中英文加拼音的字迹中还掺杂着卡通形象,例如:“李老板来电,下午同福酒楼叙旧。”——李老板后面是个圆脸胖子的Q版头像,同福酒楼后面画了个大螃蟹。

    方莳像个傻子一样,盯着告示牌上的便签纸笑个不停。

    夕阳已经完全落尽了,朗飞还是没回来。

    把所有的便签纸都看了一遍,方莳百无聊赖的将目光移到桌上,一沓复印稿上盖着一个眼熟得很的东西,是每次朗飞上门来访时都抱在手中的速写本。

    方莳把本子拿起来,心不在焉的翻着,前几页是潦草的马灯结构速写,往后翻就是满满几页的Q版卡通——从那时起朗飞就一直在努力逗他笑,想到这,因为等待而有些烦闷的心情也开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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