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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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漠疏离如黑夜长廊的瞳孔轻易就能倒影出骆凌枫的狼狈姿态。

    他更愿意余行轩是记忆里浅笑的模样,他希望余行轩是脆弱的,活在他能够触及的范围之下的人。

    不过现在也不迟,骆凌枫像是想到什么,手指微颤,动作迟缓地从口袋里拿出一枚戒指,和他左手戴着的那枚戒指是一对,如果余行轩在这也许还会疑惑歪着头问一句:“不是丢了吗?”

    这枚戒指为了方便平时戴着,没有繁琐的装饰,上面的纹路是骆凌枫自己设计的。

    可惜,这枚精心设计的戒指如今被划得不成样子,一道道划痕都在向骆凌枫表示,戒指主人对他们婚姻的不满,这些痕迹就像划在骆凌枫的心口上,一刀两刀,逐渐麻木。

    骆凌枫就这样静静凝视着戒指,手指轻轻摩挲着这些划痕,戒指是他从蒋成妄手中得到的。

    那个enigma肆意仰头的样子还浮现在骆凌枫眼前,连带着那句“他不需要”这四个字也传进骆凌枫耳朵里。

    本来骆凌枫还忍得住的,但看到这枚戒指,一切就失控了。

    他叹了口气,他应该拿他的小余怎么办才好。

    第66章

    我头晕, 难受,恶心,算算时间,已经过了平时喝血的点了。

    没想到啊, 千防万防, 连婚都结了, 还是没躲过被血烧死的结局,唉,不怕死和死得难看是两码事。

    我之前手欠进蒋成妄的实验室的时候,在里面看到过被血烧死的实验品的照片, 怎么说呢, 这种尸体的模样出现在丧尸片里也是尸王的等级。

    我有在努力活着, 可惜了,烧成灰烬都比死成丧尸的结局好看点,这时候我还有心思笑出声, 因为我发现我居然还有点“偶像包袱”,就不能让我死得好看点吗。

    蒋成妄说过, 我这种程度处于第三阶段,算是新实验品, 没有实验记录参考,所以停止喝血后我多久才会死都不知道。

    那句话这么说来着,人类恐惧的是未知?不对, 不是这句, 害怕等待?好像也不是这句。

    算了,我脑子有点乱,思维甚至有点闪片,这个我知道怎么形容, 叫回光返照,呸,也不是这个。

    应该叫走马灯才对,虽然我是一个大学毕业还不到一年的年轻人,但不妨碍我在自己快死的时候回忆往事,感慨人生。

    这不是我第一次这么接近死亡,但还是第一次面对这么平淡的死亡,没有意外事件,没有惊心动魄的追逐环节,只是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迎接死亡。

    我觉得我现在大喊骆凌枫的名字应该还有救,按照他的习惯,房间里应该装着大大小小的监控高科技,但我现在很累,累到没力气去表现出自己的异常,在强烈的眩晕感下我只能勉强维持清醒。

    我这二十几年很简单,在F区出生,住了八年后跟着余廖三出去,在陈天瑜家附近住了三年,余廖三入赘后我也跟着搬去N市顾家住,之后上了大学就去了Y市,毕业后在Y市离了两次婚,回F区后又离了一次婚。

    长到这么大,没朋友,正经的婚离了两次,第三次离婚的消息还是从另一个人嘴里知道的。

    我的亲人只剩一个狼心狗肺的亲爸,我感觉我的梦想实现不了。

    人的梦想多种多样,我的梦想除了清闲过一生外,还有看热闹。

    这段时间我在蒋成妄身边过得挺清闲的,勉强算实现了一半的梦想,但我想看的热闹还没出现。

    看热闹也是有讲究的,看热闹不能只单纯看和听,你要看这个热闹关联的人,人和人之间产生的摩擦,还要看这个热闹会带来什么影响。

    而且最重要的是看热闹不能把自己给扯进去。

    我喜欢以一个局外人的角度去看热闹,像一只幽灵,摸不着看不透但能把一切尽收眼底的幽灵。

    热闹里的人会有跌宕起伏的故事,会有起落变化的情绪,像一场有趣的戏剧,可惜,很多热闹初看新鲜,看多了就会索然无味,吵架刚听开头就能预料到之后的走向。

    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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